光源的颜色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人眼直接看到的光源的颜色,称为光源的色表,比如白炽灯的颜色就是黄红色;二是指光源照射到物体上物体所产生的客观的颜色效果,称为光源的显色性。光源显色性的好坏是与标准光源的显色性相比较的,如果各种颜色的物体受光源照射的效果与标准光源照射时的效果相同,则认为这种光源的显色性好,反之,显色性差。色表与显色性是评价光源质量的重要指标。
光源的显色性与色表相比,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光源的显色性指光源照射到物体上,由物体反射或透射后物体显示出的颜色效果。光源的显色性直接影响到物体的颜色外貌,为了对光源的显色性做出一个准确的评价,通常用显色指数来表示显色性的优劣,用显色指数对显色性给予定量评价。
显色指数是待测光源下物体呈现的颜色与参照光源下物体所呈现颜色相符合程度的度量。CE规定,用标准照明体D作为参照光源,当待测光源的色温低于500K时用黑体作为参照光源,同时规定参照光源的显色指数为100。
光源的显色指数以一般显色性指数Ra值区分,可以规定为三个范围,显色指数大于75的光源为优质显色光源,越接近100,显色性越好;显色指数在50~75之间的光源,显色性一般;显色指数小于50的光源,显色性差。光源的显色指数较低时,物体在这一光源下会发生变色或失真,显色指数越低,变色或失真情况越严重。目前,印刷行业所用的光源的显色指数一般不低于90,彩色摄影、彩色影视等与颜色有关的行业部门也要求用显色指数大于85的高显色性的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