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内部质量在用光泽度仪/计的内部验证。光泽度仪 光泽度计
二、 职责权限
1、计量员负责质量部门的光泽度仪/计验证工作。并对其状态作适合的标识,以确保使用人员对计量器具的状态有清楚的认知并在仪器的有效范围内使用。
2、使用人员对仪器作必要的日常维护和养护。
3、内部验证的频次:计量员负责按光泽度仪/计的使用频次及稳定性进行定期的验证,以确保在用的量具系统稳定性得到有效的维护。
4、验证周期:2次/年。
5 程序概要
三、验证程序:光泽度仪/计
1、接通电源,仪器预热2分钟后方可使用。
2、校标:把仪器的测量窗口置于黑色标准板上,使测头的中心标记与黑板的中心标记对正。观察液晶显示窗口,待数据稳定后,再通过“校标”旋钮把数据调整到黑色标准板所标定的数据。
3、线性校正:经校标后的仪器放在低光泽(白色)标准板上,使测头的中心标记与白板的中心标记对正。此时显示屏上的数据应与标准板上该角度的标志在±1.2光泽单位内。
四、 相关文件 光泽度仪 光泽度计
《仪器操作规程(光泽度仪/计)》BH-G-22-07
五、 相关记录
计量器具内部验证记录(光泽度仪/计)R/P08-04-05